公司治理組織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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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權責
本公司董事會應指導公司策略、監督管理層、對公司及股東負責,其公司治理制度之各作業與安排,應確保董事會依照法令,公司章之規定或股東會決議行使職權。
董事會成員
燁輝董事會採候選人提名制度,任期三年:114/06/18 ~ 117/06/17,董事設置6人(含三位獨立董事)。
職稱 | 姓名 | 主要學經歷 |
董事長 (國喬投資開發(股)公司代表) |
林義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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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佳源投資開發(股)公司代表) |
梁平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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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佳源投資開發(股)公司代表) |
黃景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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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 | 楊德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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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 | 李崇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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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 | 黃舜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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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性委員會成員
姓名 | 審計委員會 | 薪酬委員會 | 永續發展委員會 |
楊德源(獨立董事) | V (主席) | V (主席) | V |
李崇偉(獨立董事) | V | V | V |
黃舜容(獨立董事) | V | V | V |
張振武(總經理) | - | - | V (主席) |
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權責
審計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公司在執行有關會計、稽核、財務報導流程及財務控制上的品質和誠信度。審計委員會審議的事項包括:財務報表、內部控制制度、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重大資金貸與背書保證、募集或發行有價證券、法規遵循、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以及財務、會計或內部稽主管之任免等。
審計委員會成員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至少有一位具備會計、財務專長。
審計委員會至少每季召開一次會議,有關本委員會會議召開之出席率,請參考公開資訊觀測站。
薪酬委員會
薪酬委員會權責
薪酬委員會主要職權如下:
- 1. 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 2. 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薪酬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任命,由三位獨立董事組成。
有關本委員會會議召開出席率請參考公開資訊觀測站。
- 薪資報酬委員會114年開會資訊:
-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114年開會日期、議案內容、決議結果:
開會日期 | 議案內容 | 決議結果 | 公司對薪酬委員會 意見之處理 |
114年度 第一次 114.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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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 提報董事會 經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114年度 第二次 114.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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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 提報董事會 經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永續發展委員會
永續發展委員會權責
永續發展委員會秉於董事會之授權,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權,並提報董事會:
- 一、制定、推動及強化公司永續發展政策、年度計畫及策略等。
- 二、檢討、追蹤與修訂永續發展執行情形與成效。
- 三、評估永續經營目標之風險,並向董事會匯報評估結果,並設計風險管理措施由各跨部門工作小組管理並向本委員會匯報管理成果與績效。有必要時應聘請外部專家協助評估。
- 四、督導永續資訊揭露事項並審議永續報告書,並應評估永續資訊揭露不實可能導致之企業損失。
- 五、督導本公司永續發展守則之業務或其他經董事會決議之永續發展相關工作之執行。
- 六、指揮監督永續長、永續推動及資訊揭露小組及各跨部門工作小組之執行成果,並提供適時的建議與修正。
永續發展委員會成員人數不得少於三人,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委員會成員資格應具備企業永續專業知識與能力,且至少一名董事參與督導。
永續發展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有關本委員會會議召開出席率請參考公開資訊觀測站。